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,规范环评机构服务行为,确保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质量和效果,打造公开公平、竞争有序、服务高效的中介服务平台,建立全市统一的环评机构诚信库和服务平台为申请人提供信誉良好、便捷高效、服务优质的中介服务创造有得条件。
按照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关于报送投资建设项目中介服务机构公开征集方案的通知》(﹝2018﹞112号)要求,现面向区内外征集我市投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。
一、具体要求
(一)申请一份。
(二)法人证书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。
(三)近三年环评工作业绩。
(四)环评机构内部管理制度、及环评质量审核制度两份文件复印件。
以上内容要求胶装装订成册。
二、时限
不做时限要求,符合上述要求的环评机构随时可以向我局递交征集材料。
三、审核
我局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环评机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。
四、推荐
对材料属实、并符合通政办字﹝2018﹞32号文件要求的环评机构,我局将推荐给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,进驻中介服务网上平台。对于上一年度案卷评查为优秀的环评机构重点推荐。
联系人:张磊 电话:18247531369
附 件:《关于报送投资建设项目中介服务机构公开征集方案的通知》
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