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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须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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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88365.com网上投诉举报须知
欢迎您使用"网上投诉",了解并遵循以下基本注意事项,将有助于您的投诉能得到及时受理。
一、受理范围以下内容属于本信箱受理范围:
1、对通辽市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建议或意见;
2、对通辽市环保局行政执法行为提出的申诉及请求;
3、对环境违法、环境污染事件、行为的举报、投诉;
4、对环境突发事件和环境应急事项的报告等。
涉及以下内容不属于本栏目受理范围:
1、向环境保护部门提出行政许可、登记、备案等事宜的;
2、依法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;
3、需要向来信人求证而又无法与来信人取得联系的;
4、无实际内容的、商业广告及恶意信息。
二、填写说明
1、投诉的内容必须真实,客观。不得有虚假,诽谤,攻击他人的内容和言论。否则您将承担由此而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。
2、要写清反映问题的基本情况、请求及理由,特别是环境污染行为发生地详细地址,以便我们查处。
3、请准确填写您的姓名、电话、邮箱、通讯地址、身份证号等,以便我们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,及时反馈处理结果。我们会对您的个人资料保密。科尔沁区环保局将维护您的合法权利。
4、通辽市环保局对环境污染投诉的办理,我们在规定时限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您。如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又异议,可向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再投诉,上级部门将对您的投诉进行复核,在规定时限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您。
三、办理时限
根据国务院《信访条例》规定,信访投诉案件办结时限为2个月,个别情况办结时限为3个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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